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前言1、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法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2、不同的观点:①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所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间及国家与国际组之间的关系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
关系的法律规范3、我们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自然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
称。简言之: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一、国际经济法的对象1、法的对象:指其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的部门的重要依据2、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3、国际经济关系分为:狭义的(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和广义的(包括狭义,也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
法人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的经济关系)4、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的理由:①从国际经济关系来看,自然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②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跨国经济交往,愈加占有重要地位③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性
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1、概念:指国际经济法应包括哪些基本法律规范,也即其外延问题2、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层次:①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合同法②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反倾销法、税法③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惯例3、国际经济法之所以包含多种法律规范,主要是其主体及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4、国际经济关系的统一性及其特殊性也决定了调整它的法律规范的多重性和复杂性5、意义:将共同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归为一类,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顺应了客观形势发
展的需要
三、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
2、调整对象: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不同国家私人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延伸:简述国家和国际组织成为国际经济关系主体的过程。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激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