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4、规费取费标准
序号
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单独构件吊装、打预制桩、制作兼
打桩
人工挖孔桩
单独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市政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工程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路
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
修缮工程
单独加固工程
城市
土建工程
轨道
隧道工程(盾构法)
交通
轨道工程
工程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
备费
表410
社会保险公积金
费率()费率()
32
053
13
024
3
053
24
042
24
042
20
034
27
047
21
037
33
055
38
067
34
061
27
047
20
033
24
038
24
042
13
024
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二)简易计税方法
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
育附加:
5
f1、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
用税率,税率:3;
2、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
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
以上四项合计,以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额的税前工程造价为计费基
础,税金费率为:市区336、县镇330、乡村318。如各市另有规定
的,按各市规定计取。
三、计算程序
(一)一般计税方法
序号
(一)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表51
分部分项工程费1人工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一其
3施工机具使用费中
4管理费
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13×费率或1×费率
5利润措施项目费
13×费率或1×费率
二其中
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
三
其它项目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
或以项计费
规费
四其中
1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
一二三-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
五
税金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费率
六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五
6
f(二)简易计税方法包工不包料工程(清包工工程),可按简易计税法计税。原计费程序不变。
(三)工程量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