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
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
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
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
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
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
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ff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
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六、其他约定事项: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
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
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
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
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
方收取。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
方同意后方能实施。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