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石灰石生产劳务承包)
合同编号:HHZLAQXY20140218
f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工程名称: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焦山石灰石矿山施工、石灰石矿山采区内矿石采运及运输至破碎机卸料口生产劳务承揽以下简称工程发包单位: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承包单位:兖州中建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4年2月18日签订地点: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有效期限: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12月31日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矿山)石灰石生产劳务承包合同二工程地点与范围:江苏省徐州市北郊茅村北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石灰石矿山采区内矿石采装、运输至破碎机卸料口四工程工期:自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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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条承诺一甲方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二乙方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5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第三条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费用,其内容包括:石灰石矿山采区内矿石采装、运输至破碎机卸料口生产劳务项目,甲方应当明确其金额或者比例为:总费用包含甲方应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