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业节能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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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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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录
一、行业管理4444
1、行业监管部门
(1)各级政府发改委及相关主管部门
(2)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3)国家能源局及其地方派出机构5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规划部门(5)行业自律管理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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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二、行业竞争程度三、行业进入壁垒1、技术壁垒2、人才壁垒3、资金壁垒788967
四、行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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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余热发电行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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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行业发展现状3、行业主要特征12
(1)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产业的主要盈利模式(2)财税政策使产业发展进入高成长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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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能服务企业前景看好,吸引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者五、影响行业发展的风险1、产业结构不合理14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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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存在不规范的情况3、融资渠道单一1515
六、行业主要企业简况1、中材节能2、天壕节能3、易世达4、智光电气161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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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行业管理
1、行业监管部门
工业节能服务行业属于新兴行业,目前处于多方联合监管状态:政府各级发改委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立项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工业节能监察的主导部门,国家能源局及其地方派出机构对余热发电准入和电站运营进行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政府对应部门对余热电站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资质和电站建设进行市场准入资质及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对行业进行自律管理。
(1)各级政府发改委及相关主管部门
各级政府发改委及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余热发电项目进行立项监督管理,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核准或备案方式进行立项。
(2)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地方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制定节能监察工作总体计划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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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署工业领域全国、异地专项节能监察。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节能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3)国家能源局及其地方派出机构
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发电业务,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落实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