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
4144住宅地下室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441住宅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住宅设计规范)
541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住宅建筑规范)(省住宅设计标准)
542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建筑规范)
1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2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置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
3库内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OOm。
4库内直通住宅单元的楼电梯间应设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进行自
然
通风。
543住宅地下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OOm。(住宅建筑规范)
4146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省住宅设计标准)
51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省住宅设计标准)
512获得冬季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12的规定。(省住宅设计
标准)建筑气候区划
表512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江苏省划为Ⅱ、Ⅲ气候区
大城市
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日照时数(h)
≥2
≥3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指室内地面090m高的外墙位置)
注:1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详见该规范附录A节第A01条的规定;2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照1小时的标准。“旧区”的范围由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522住宅采光标准应符合表522采光系数最低值的规定。(省住宅设计标准)
f房间名称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楼梯间、卫生
间、走道
表522住宅室内采光标准侧面采光
采光系数最低值()
窗地面积比值(AcAd)
光气候
光气候
光气候
光气候
Ⅲ区
Ⅳ区
Ⅲ区
Ⅳ区
1
11
17
117
05
055
112
1112
542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分户墙和楼板不应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不应小于55dB,外窗不应小于30dB,户门不应小于25dB。
543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在关窗状态下的白天允许噪声(A声级)为50dB;夜间允许噪声级(A声级)为40dB。(省住宅设计标准)
544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省住宅设计标准)
546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