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f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
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
年,由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七章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
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
f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
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