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市政府令第11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11年4月7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刘士合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8号)要求,我市对2010年5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决定《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等32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2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菏泽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26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继续执行。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关部门应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2003〕第3号)的要求,尽快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报修订意见或建议。废止或未列入继续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立即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凡未向社会公布的,5月1日前由本级政府、本部门自行公布,并要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29件)2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3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60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29件)
f序号〖〗发文号〖〗文件名称1〖〗市政府令〔2010〕第6号〖〗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2〖〗市政府令〔2008〕第1号〖〗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3〖〗市政府令〔2008〕第2号〖〗菏泽市城市引黄供水管理办法4〖〗市政府令〔2008〕第3号〖〗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5〖〗市政府令〔2008〕第4号〖〗菏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试行办法6〖〗市政府令〔2008〕第5号〖〗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7〖〗市政府令〔2007〕第6号〖〗菏泽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8〖〗市政府令〔2007〕第7号〖〗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9〖〗市政府令〔2007〕第9号〖〗菏泽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菏泽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1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