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处理放射安全事故,强化放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孙振刚副组长:何宏卫成员:王学忠刘翼程熊三和何小雪(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f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一)迅速报告原则;(二)主动抢救原则;(三)生命第一的原则;(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
f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电话:
四、放射事故处理一、剂量事故治疗患者过程中,发生超剂量照射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一)首先停止设备射线的输出。(二)如射线仍不能停止,应立即按下紧急制动按钮(红键)。(三)如射线还不停止,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切断电源,停止向机器供电。(四)打开机房门,迅速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五)立即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六)如患者出现放射反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