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甲方,不得私自处理,若因擅自处理给双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的责任。4.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并让指定收货人签收要求签名并加盖收货专用章或公章),并负责将甲方委托代交的运输单据按甲方单证的回单时间要求及时、完整交给甲方指定的单证交接人员。回单延误的,甲方按每票每延误1天5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在乙方应收取的运费中扣除。5.若回单丢失或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不解措施,补签回单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客户的签收单真实有效,若因乙方虚弄作假造成甲方的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回单丢失或损坏且无法补救或
f收货方不承认已收获物的情况,由乙方承担该批货物的全部赔偿责任,并同时扣减当票次运输费用;
6.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24小时服务(包括节假日),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要求;
7.如乙方将甲方委托的物流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后,才能将货物委托第三方,并且要保证第三方的资质,对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扶着,并承担视同为乙方操作的同等责任。
8.甲、乙双方任何人员不得以收受对方回扣、礼品作为合作条件,否则,双方均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对方的相关责任;若乙方发现甲方相关调度人员或负责人有相应要求或暗示行为,应及时与甲方营运部负责人或公司总经理沟通汇报情况,若经公司发现乙方与甲方任何人员有营私舞弊行为,且乙方未及时反馈,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
9.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的货物或单据;若因乙方扣留货物带来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代理人资格的确定乙方自与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即取得甲方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物流服务供应商资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的约定和国内货运规则、惯例作业,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规、法令和相关规定,高度重视甲方委托的各项物流工作任务。江防随时可通过考核确定乙方的是否继续具备成为甲方供应商的资格和审查乙方风险担保或赔偿能力。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发票样本的复印件。乙方以上证书一旦更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更改后的证书复印件提供给甲方。2.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提供日常用于同甲方进行业务交流的常用电子邮件地址4个,加盖乙方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