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五)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告知委托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不能接受委托:(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调解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f(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十四条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
义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
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第十七条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
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
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十九条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
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第二十条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
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