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规划、专家评审意见和考核结果,结合公示情况,确定青年人才培养对象人员。五、培养内容、方式与途径一导师指导:培养对象可自选导师2名院内、院外各一名,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培养教学协议书。医院协调确定培养对象的指导老师并督促、指导培养对象跟师学习。二理论学习:培养对象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精读与泛读专业书目,制定读书计划,深入学习,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努力提高理论水平。三临床实践:培养对象除了在本院坚持临床实践外,培养期内需完成至少6个月的上级医院定点培养进修。掌握新技术、新疗法、新进展。每年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学术交流1次以上。四临床研究:瞄准本专科前沿,选择课题进行临床研究1项以上。
f六、管理与考核一医院负责本工程培养考核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对入选对象跟踪评估、定期考核。二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导师负责对学员的日常工作、学习和临床实践等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培养对象创造锻炼学习的条件和机会。保证顺利完成培养任务。三培养对象每年须撰写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工作总结,填写考核手册,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院科教科由人事科、科教科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培养周期结束后进行总体考核,周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估的重点是培养对象实际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医、教、研实绩是否按年度计划完成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出色完成“青年人才工程”培养任务,达到培养目标,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个人原因中断培养计划或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追回已付出培养经费。七、培养经费一医院对每位列入计划的培养对象资助额度为1万元年,合计3万元。设立独立帐户,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短期培训、参加相应的学术活动、学习经费、导师带教津贴等。二培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参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八、培养周期培养周期为三年期,每期培养对象10名左右,每三年选拔一次,
f培养结束后须在本院工作5年以上。本方案自职代会通过后执行。【篇二】根据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为保证我院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的顺利申报,医院将从今年始开展《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青年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实施方案》工作,以提高我院学科梯队实力,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该方案围绕实现医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