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员工。
二、加班原则1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得到相关授权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项目为人事行政部,下同)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2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工作效率较低或处理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3加班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工作纪律要求与日常工作要求相同。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5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每个月的最长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即45天。6结合工程体系(工程、采购、库管)的工作特点,生产期范围内以完成工作为前提,不受每月36小时的限制,并根据公司安排在淡季调休。7《加班申请单》(附件一)应由加班员工填写,填写时需预估实际加班时长。如实际加班时长小于预估时长,以实际加班时长(根据考勤记录)为准;如实际加班时长大于预估时长,以预估时长为准。
三、加班申请流程加班申请需由加班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必须全项填写,审批领导应对
加班内容及所用时间严格确认。1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f2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3节假日加班:如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时,加班员工需在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4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由中心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5出差加班:(1)在出差地正常开展工作的,按照以上流程执行。(2)发生在出差来回途中的加班,加班时间依据出差派遣单与长途交通票时间为准。6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特殊原因需外出公干而无法在工作地进行打卡考勤的,除《加班审批单》外尚需提供授权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外出办公联络单》,申请、审批时间与以上《加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