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许多客户咨询买卖二手房过程中该如何签订合同。事实上,签订一份规范、完善的买卖合同,有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能够避免大部分的交易风险。为有效地协助广大关注二手房买卖的读者了解如何签署合同,本律师特针对咨询者提出的各类问题,把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最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作一下总结,为大家提供一些指导和建议。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我认为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当事人这里主要是写明买卖双方的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地址、联系办法等具体情况,以免出现欺诈情况或合同违约时,因找不到当事人而耽搁合法权利主张的实现。如果可能买方应当对卖方主体资格,如是否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为房屋真实所有人等情况做详细清楚的调查。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坐落位置、朝向、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等。以前的二手房交易经常出现交易成功后,卖方搬走所有家具,甚至包括门窗等附属物品的问题,所以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哪些东西是随房屋一起交易的设施、设备、物品。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最后还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该房屋上是否存在租赁、抵押等在先权利。如此详细约定的目的在于明确房屋的各方面情况,尤其是容易忽略的租赁情况、抵押情况等,避免交易后发现买方无法实现对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或者因存在权利瑕疵而引起过多的纠纷。三、房款支付双方在此一部分主要应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条件、定金、尾款等。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合同中应明确买方同意支付的房款总价是多少;付款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付款以及每笔付款的最迟时间;如果买方提出付款应满足一定条件的(如过户后付款),应当在此明确下来。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往往要求买方先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在这里律师提醒,一定要明确该笔款项的性质,正确写为“定金”。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其他的“预付款”、“订金”约定则一般不具有这种效力。同时,为保障买方权利的实现,律师建议将房款交付与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