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院教〔2010〕54号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顶岗实习是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的有机补充和必不可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技能、实现学生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运作,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寻求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上进一步得以提升和强化。结合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2011届毕业生将分赴全省进行顶岗实习,请各系、各专业统一协调,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习时间与地点1、实习时间:2011年1月15日2011年6月30日。2、实习地点:以校外实习基地为主,学校联系与毕业生自行联系、落实的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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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实习内容毕业顶岗实习要与企业、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推动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结合的学习模式。各专业要根据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的内容进行实习。顶岗实习应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职业能力为目的。通过实习,熟悉职业岗位业务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岗位职业技能,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职业素质。三、实习组织与管理1、各系、各专业要明确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目的、要求及责任,各系主任是本系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主任是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各专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要健全专业核心能力实习实践评价与考核体系,并形成切实可行的实习过程管理、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名单。3、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各专业要加强和完善学生实习过程管理,要有计划组织本专业指导教师赴毕业生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指导,跟踪指导;同时认真填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顶岗实习专业教师指导记录》(具体见附件2),顶岗实习结束,交由各系办公室整理、归档。4、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的内容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获得必要的劳动保护。5、各系要多样化的收集学生的联系方式,切实保证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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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时第一时间联系到学生。6、各系领导、教研室主任要定期到实习单位检查和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教务处和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