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差旅费、高速公路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由方承担。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履行期限:
年月
2、履行地点:同设备所在地。
日至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年月日。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3
f本合同约定的系统维护技术服务按合同期内系统是否保持正常运行为标准,采用双方共同验收方式验收。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详见本合同附件2《设备明细及价格清单》。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
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技术服务报酬:
1、服务费: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此价格
含国家规定之各项税金。价格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2《设备明细及价格清单》
2、合同期内因本合同约定的除外事项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二)支付方式
1、服务费一次总付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
2、合同期内因本合同约定的除外事项发生的维修服务费用在乙方提供服务完毕
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双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及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业发票。
六、保密: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技术情
报和资料及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同时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
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
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10/______年内不
得对外披露。
3、非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内,
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
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4.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4
f4.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4.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4.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4.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4.6法律强制披露;4.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5、信息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