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详图,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左侧
f画一段水平线,线宽,长2mm,右边注明类别,在下半圆中注明该详图所在的图纸的图号。
4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集的编号。
5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可加文字标注,文字标注多于一行时,应分别置于延长线上下两侧。
6被索引范围:宜用适当大小的虚线方形框在被索引图样上圈出该范围,以索引符号索引。
(4)
索引符号如用于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因出线引
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为投射方向。剖视索引符号的编写同前边的规定;剖切位置
线与引出线平行取齐,间距1mm。
三.标高符号:
1.标高均须以标高符号和标注数字来表示,标高标注数字以米为单位。相对标高以±表示,以下标高数字前应注“”,例如0。600;±以上标高数字前不注“”,例如。绝对标高参照建设方提供的标高推算。
2平面标高符号
a
平面标高数字高3mm,注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b
市政给定的控制标高应以十字线“+”表示。十字线长5mm,宽。
“+”上注写高程。
c
硬质铺装上某点标高应以倒置的实心等腰直角三角形表示。三角形高2mm。
d
绿地上等高线标高应以实心点表示。点直径1mm。
e
平面图上需表示某个平面(如挡土墙顶平面等)的标高时,其符号以在地面
标高由文字前加相应符号,TW墙顶;WL水平面;BF池底等。
f3.立面标高符号:
(1)
立面标高标注数字高3mm,注写到小数点后第三位。
(2)
标高符号同地面标高的形式一致。
四、
引出线(置于标注文字层):
1.引出线以斜线或直线和水平线组成。斜线或直线端头宜为箭头或点,箭头大小2mm,点大小。
2.文字说明应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字高3mm。
3.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
4.多层构造共用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短部,各行文字间距一致;说明的顺序应与被说明的层次相互一致。各行文字前边的短横线长度为4mm。
五.
轴线符号(置于轴线层):
1.一般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墙、柱等有明显轴线的结构物时,均应标注定位轴线及轴号。
2.定位轴线用点画线(ACADISO04W100)绘制。
3.定位轴线一般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直径为8mm圆内编号字高4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的折线上。
4.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与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