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规定。处理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五、案例分析题(共20分)案例分析题谈某,皋兰县人,案发前在兰州打工,缺钱让他打起了“偷”的主意。2011年6月13日12时许,谈某潜入城关区魏某家中,翻箱倒柜后只窃得人民币54元。谈某盗窃时被回家的魏某逮个正着。随即,谈某被民警带走。但在对谈某的处理意见上,民警甲认为,谈某只窃得人民币54元,所以只能按治安案件处理;民警乙则认为,谈某虽只窃得人民币54元,但也应按刑事案件处理。请问,谁的意见正确?为什么?我认为乙正确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以及我省执行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扒窃价值1000元以上的财物才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而这次涉案物品价值远远低于此标准,对谈某提起公诉的依据是今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法规定:“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不论数额和次数,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定罪标准来说,修正前的法律偏向于“盗窃数额或盗窃次数”,而《刑法修正案八》在立法上更加重视“盗窃行为中对人身产生的潜在威胁性”。由此看来,小额盗窃案告别了批评教育的时代,即使只扒到一元钱,也涉嫌犯罪。谈某虽然只盗得人民币54元,但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依照法律,谈某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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