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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重点条款解读
201511250948系统分类:技术资料专业分类:工程造价浏览数:3556
月1日,新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实施。相比较2002版合同,2015版合同在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委托人及咨询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通过附录等形式加以规定,同时对合同解除的条件具体明确,并新设知识产权条款等内容。笔者针对上述重点条款逐一解读,以供实务参考。
一、工程概况
2002版合同的工程概况条款过于简单,只有项目名称、服务类别两项。有限的基本信息已无法满足十多年后多样化的造价咨询服务,为此2015版合同对工程概况条款进行了大幅度补充,共包含七项内容,即: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建设工期或周期、其他。工程概况项目的详细化,有助于满足不同类型造价咨询服务的要求,同时也有助于使咨询人根据项目的基础数据对将来的咨询成果做出初步判断。
二、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
2015版合同在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中,针对不同的服务阶段(包括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竣工阶段以及其它服务),详细列明了每个阶段中对应的服务范围(例如,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分析、清标报告与其他)与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审核、调整)。委托人可以选择各阶段、范围与内容的服务,也可以选择全过程的服务。2015版合同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清晰界定,不仅便于委托人做出更加符合其实际需求的选择,使委托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也降低了由于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的约定不清,从而使双方对最终咨询酬金产生争议的可能性。
f三、酬金或计取方式
与上述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条款类似,酬金或计取方式也在协议书以及附录A均有明确的约定。在附录A中,合同双方可以根据服务阶段、范围与内容的不同,约定不同的酬金;在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时,也可以统一约定酬金。酬金项下共分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酬金数额三个子项,可清楚显示酬金的计算过程。根据目前各地造价部门发布的造价咨询费用参考收费标准,大部分咨询服务项目(如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采用按标的比例确定咨询酬金的方式;对于小型咨询项目或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按比例的方法不便计算时,则可采用按咨询服务人员的工日费用乘以实际工作日的方法确定咨询酬金。需要注意的是,在工程结算咨询项目中,经常采用“基本费用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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