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具有明显的信息成本优势、交易成本优势。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竞争有利于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
一、小额信贷及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背景及现状小额信贷是给低收入群体和中小企业提供持续、小规模的制度化和组织化金融服务。小额信贷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个体业者或中小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始于上世纪70年代孟加拉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创办的格莱珉银行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城市个体业者和微型企业以及大学生创业、下岗再就业等自谋职业者是国家经济发展中金融贷款服务的空白地带,而农村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我国积极吸收孟加拉格莱珉银行模式的成功经验在国内推行小额信贷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和扶贫的有效工具目前正在我国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在我国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994年到1999年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实验和示范主要是以项目的方式来推
f进同时该阶段主要是把小额信贷作为扶贫的手段和工具来看待。其中最为典型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扶贫经济合作社”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项目等。第二阶段为1999年到2005年与前一个阶段相比较该阶段政府开始介入小额信贷。同时正规金融领域特别是农村信用社领域开始利用小额信贷的一些机制联合地方政府开展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第三阶段从2005年开始至今试行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活动。除政府积极介入以外人民银行大力倡导商业性小额信贷在全国开设试点监管部门随即也推出了有利于小额信贷发展的框架。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川、黔、晋、陕、蒙五省区启动所谓“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试点其后在试点地区相继成立了7家“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2006年12月银监会启动农村金融改革新政根据银监发〔2006〕90号文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引入的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进入银监会试点框架。小额信贷逐步从扶贫扩大到为农村广大农户和个体私营户及微小企业服务的范围。农村信用社现有8000多家法人机构90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开展了小额信贷业务。目前的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余额为3千多亿元贷款农户有7千万。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已开业583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