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查湾中心学校乙方:学生家长(签名)
为了加强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现签订协议如下:一、校方责任。出现下列情形的,校方应负责任。1生活指导老师及相关人员违反其职责,因不作为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因负学生安全责任。如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2生活指导老师及相关人员违反其职责、作为的,因负学生的安全责任。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二、学生方责任出现下列情形的,学生及其家长应负责任。1不请假擅自外出,谎称有病、有事擅自外出造成学生安全事的。2身体有病隐瞒的,或特异体质未向学校反映发生安全事故的。3在宿舍内奔跑、打闹、玩耍,发生安全事故的。4自带食品不符合卫生要求,致使学生中毒、致病的。5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6严禁触动电路,但学生自行触动、插电器而发生事故的。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学生和学校各执一份。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学校领导:
年
月
日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