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其内容包括: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规范;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特种作业工种内容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配电工、变电运行工、变电检修工、维护电工、外线电工、直流电工等;2、金属焊接作业:含电焊工、气焊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起重机指挥、电梯司机、安全检测与维修工等;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叉车司机、装载机司机、小矿车司机、电瓶车司机等;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工人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四、培训内容
4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管理条例》等。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一、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极。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共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履行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义务主体,是从业人员所在的生产经营单位。更多精品文档
f学习好资料二、从业人员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