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省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保障目标人群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控制和消灭疫苗相关疾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对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各地要成立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小组(以下分别简称领导小组和考核验收小组),具体负责考核验收工作的实施。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方案》(见附件)要求,将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纳入考核验收范围,明确各部门分工与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按期完成。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试行)》、《河南省村级预防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和《河南省产科预防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防接种单位的建设计划,加大建设力度,规范接种管理,着力提升接种单位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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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督导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和申报验收。在验收与复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程序、考核标准,逐一核实,不得降低标准。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验收合格的预防接种单位统一编号,颁发标牌,并向社会公示。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的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接种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要降级处理。要建立考核验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考核标准验收或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地验收合格的预防接种单位逐级报送至省卫生厅备案。附件: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方案
二一一年七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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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
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方案
为指导各级开展对各类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验收,达到规范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全面提高全省接种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免疫规划疫苗保持高水平接种率的目的,按照《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试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的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