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志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产品地理标志。凡通过中国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图样。中国地理标志的认证机构主要为中国国家质量检疫总局。中国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源于1999年推出的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已批准22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与管理
中国地理标识的认证、管理等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谓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本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2条)。中国在1990年代引入
f这项概念,建立起原产地标记制度,不过仅用于单项商品的进出口活动。1999年8月,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正式将保护措施运用到中国国内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去。2000年1月,政府批准了第一项(也是当年唯一一项)原产地域产品即绍兴酒作为试点。2001年起,这项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并成长迅速,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分别有6项、23项、31项和60项产品成为原产地域产品。
2005年7月起,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替代原先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之前已批准的原产地域产品也全部自动转成地理标志产品。在这份规定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整个2005年,中国政府一共批准了67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地方质检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如果无异议的话,国家质检总局将会正式批准,并确定保护区域。此后,该产品将会制定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通过评审后,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f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地方特产和农民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