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当年征收计划报市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备案。各区拟实施征收的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征收计划后方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二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的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及经征收意见修改后确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各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在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前应将足额的征收补偿费用存入市房屋征收部门征收补偿资金专户专款用于征收补偿。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将依法选定评估机构的结果整体、分户评估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于出具之日起7日内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三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必须委托有拆除施工资质的拆除单位实施房屋拆除房屋征收部门自签订拆除委托
f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协议及拆除施工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各区要切实做好征收房屋的拆除施工安全工作。四、各县市、上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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