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指标解释
1、《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基101表)
季S1表中相同的指标参照基101表的指标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
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由八
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
法定代码。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
码填写。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
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
基本单位。二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作为独立核算工业
企业填报组织机构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时,除填写联合企业(独立核算
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方格后的括号内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二
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内对二级单位编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统一编制。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各地市级环保部门可赋予临时代码并
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临时代码不重复。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
八位码,前四位为所在市(地、州、盟)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代码》GBT2260填写,第五位为汉语拼音G(代表工业源),后三位由环保部门对其进行
编码,从001~999。校验码由计算机根据组织机构代码校验规则自动生成。
【单位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
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二级单
位的名称。如企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
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是根据章程或有关文件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企业
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由6位数码组成,代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区县,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企业要根据详细地址对照代码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