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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但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可靠性更高、能力更强必要时应在高瓦斯矿井建立地面瓦斯抽采系统。《防突规定》规定,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
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
,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
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
,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
;c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12瓦斯抽采的可行性论证
传统的瓦斯抽采需进行抽采可行性论证,论证指标有3项,分别为煤层透气性系数(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α)和百米钻孔瓦斯极限抽放量衰减系数(Qi)并根据上述指标,将煤层瓦斯抽采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如表121所列。
表121煤层瓦斯抽采难易程度分类
1
f矿井瓦斯抽采课程设计
指标难易程度
容易抽放可以抽放较难抽放
钻孔瓦斯流量衰
减系数d10003
0003~005005
百米钻孔瓦斯极限抽量Qim31440014400~2880
2880
煤层透气系数m3MPa2d
1010~01
01
13瓦斯抽采设计的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瓦斯抽采规范(AQ10272006),2006年(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2006年(5)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2005年(6)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2008年(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系统设计规范(AQ1076_2009)2009年
2
f矿井瓦斯抽采课程设计
2区域防突措施
21矿井概况
已知煤系地层从上到下有煤层A和煤层B,煤层倾角12°,为贫煤;煤层A厚26m,煤层B厚28m,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A煤层与B煤层距离为75m,A煤层和B煤层工作面均设计走向长1500m,面长120m,其中A煤层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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