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不适合或操作性不强时。有更合适、更先进的或更具可操作性的产品标准、操作方法、管理手段时。文件回收与作废规定如下。当文件改版或修改时,会产生大量的作废和失效文件。行政人员应将作废文件回收、登记和标识。作废文件应进行定期处理。并将作废文件保留一份,并另加盖“作废存留”标识,归档保存一年备查,其他的进行销毁。文件评审规定如下。人事行政部经理应定期组织行政主管、行政专员等相关人员做好文件评审工作。
f文件评审的时间可与体系文件的管理评审相结合,评审内容包括现有文件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确定文件修改清单和文件新增清单,以持续改进文件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6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7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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