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通信【发文字号】粤府办20033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421【实施日期】200304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3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省信息产业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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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山区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
》(粤发200213号),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山区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决定的要求,抓住信息化发展机遇,提高山区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改善山区投资环境。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宗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以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缩小与珠江三角洲的发展差距,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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