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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及时进行后续施工同时做好有序排水,防止水浸渗坡脚底下。2、应急措施(1)支护施工完成至基坑回填之前,如遇暴雨洪水等,上部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人员设备撤离坑底,支护坡面上如有局部破损需覆盖雨布,同时应加强基坑排水,以免水较长时间浸泡造成塌方,同时增加检测次数,并作好相应的措施(如临时回填或在坡脚垒土)防止滑坡。(2)如遇重物垂落造成坡面破损,应及时重新喷射砼或抹水泥砂浆,防止雨水灌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基坑开挖至基底后应立即进行地下室基础施工,以免基坑暴露时间过长,本基坑的使用时间不宜超过六个月。3、基坑的安全使用(1)坡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0KPa,坡顶50m范围内不得有高度超过08m的围墙,坡顶防护栏高度应超过12m,基坑周围不得走重车或施加振动荷载,坡顶严禁堆放施工材料。(2)基坑使用期间严禁坡脚长期被水浸泡,坡顶08m范围内不得有大量积水。(3)支护结构在使用期间不得人为破坏,严禁破坏坡脚,若因施工或其他特殊需要破坏支护结构时,须及时反馈设计单位,同时应有应急处理措施。4较差土质的局部剥落处理:迅速采用毛竹挂网固定,施喷快凝砼。5边坡局部涌水的处理:迅速用特殊止水材料缩小涌水范围,埋管引流,注浆封堵。6位移、沉降过大的处理:在位移、沉降过大的区域根据产生的原因,可加固措施,例如土钉墙护坡。7坑底局部管涌、突涌处理:如因特殊情况降水未达到要求,出现突涌,应立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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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粘土或水泥封压,在最短时间内制止突涌的发展。
第六章施工监测
信息法施工是基坑支护的一个特点,为确保基坑安全,不影响周围建筑物及市政设施,要求随时掌握开挖及支护施工整个过程中边坡的动态变化,因此必须在支护施工过程中实施信息法施工。
施工监测包括对环境的保护监测和对工程本体的监测,及时预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把获得的信息通过修改设计反馈到施工中,以便合理施工。
监测要求:①临近基坑的建筑物、市政设施的沉降、变形监测。②监测频率:自挖土开始,每天一次,出现速率增大时,再加大监测次数,直至基坑完全稳定。③报警界线:水平、垂直位移大于2日或累计大于35。第七章临边防护挖出的土严禁堆在坑槽边,离坑槽边不小于1m周围应用Φ48的钢管高度不低于12m的围护栏杆,埋设应牢固,埋入土内不少于50cm,钢管均刷成黑黄相间的警示颜色,悬挂警示牌。第八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必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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