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单位领用没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接管单位负责。
5、设备主管部门,要把所有的设备,包括五小电气和电缆应统一编号,设备无编号者一律不准下井,现井下设备应把编号逐步补齐,做到帐、卡、物、图、牌板对口,并作日常的动态跟踪检杳。
三十六矿井负荷审批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矿井新安装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按图纸进行。
f2、供电系统的变动,如拆、接、移动的电气设备,增减负荷,包括电缆,必须向机电主任办理审批手续和开电气工作票,否则不得施工。
3、安装好的设备及线路必须经过严格验收手续,方可交给使用单位。
4、电缆线路严格按安全规程定严格管理,吊挂,运行过程中,不得拖地、水泡。
5、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动作可靠、灵敏,严禁甩掉不用。
6、各类电气开关必须进行整定填写卡片,卡片必须与实际相符并随设备填写整定卡片。
7、严格执行漏电管理细则,有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停用,否则按在违论处。
8、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及完好要求,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三十七检漏装置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正确使用检漏装置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装:
1、井下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2、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
3、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4、井下所有使用的检漏装置都由井下机电队领取安装和维修,下井安装前详细检查试验,防爆及电气性能必须达到要求。
二、试验:
f1、井下低压检漏装置每日应有一次运行情况检查和跳闸试验,试验人应将防爆性能,绝缘指示和动作情况如实填写在记录本上,月终将记录上报机电区技术组。
2、井下电气内检漏装置,采掘队使用的移变,各队使用的照明综保和煤电钻综保由全部指定专人负责试验。
4、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应对每台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
三、维修:
1、660V系统网络绝缘低于30千欧或由于发生接地故障引起检漏动作时,应立即停电查找处理故障,变电所至各队控制开关由井下机电队负责,控制开关负荷侧以外由所在队处理。检漏器故障由专人负责处理,综保事故由组队处理。
2、接地故障未处理前,不得强行送电,更不准关闭检漏器送电工作。
3、检漏器应每年上并检修一次,除对隔爆外壳修理外,其它项目应按照下井前有关检漏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更换不合格零件,对绝缘体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