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就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参与范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这些单位和行业涉及领域广泛,主要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包括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知识产权、旅游、信访、民航、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窗口单位,石油石化、电力、邮政、通讯、金融等行业及其窗口单位,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的行业及其窗口单
f位。二、把握目标任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中心任务,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从各自职能特点出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庸、懒、散”现象,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党员队伍。以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提高,带动本行业本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公开办事。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