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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指挥体制。国家海上搜
f救部际联席会议是国家水上搜救的领导机构,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设在交通部)负责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国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沿海及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各省(区、市)海上搜救机构,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海上应急组织指挥工作。国家专业救助打捞队伍隶属于交通部,下设北海、东海、南海三个救助局、一个飞行中心和烟台、上海、广州三个打捞局,承担水上人命救生、海上消防、海上溢油应急清除、特殊政治军事抢险以及船舶财产救助、沉船沉物打捞等任务。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设施建设初具规模
初步建成遇险与安全通信系统;在全国沿海主要港口、水道建立了24个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拥有20米级及以上各类船舶489艘(海船265艘、内河船224艘),码头(基地)219个,救助飞机4架,救助机场1个;在北方海区设立了两个小型溢油应急中心,配备了少量的溢油控制清除设备。
3.水上交通的风险不断加大
近年来,随着水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和海洋开发利用力度加大,水上遇险人数和遇险船舶数量不断增加,2005年与2000年相比,水上遇险人数增加26倍,遇险船舶数量增加13倍,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几乎与船舶交通量同步增长。
4.重大事故比例居高不下,事故后果呈恶化趋势。
2000年与1995年相比,大和重大事故占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比例由483增加到761,为历史最高点,近几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依旧在高位徘徊。2005年与1995年相比,平均每起等级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增加8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70。相当一批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1.缺乏综合性的长远规划,国家投入长期不足。
新中国成立至今尚没有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的长远规划,难以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工作的开展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且国家投入长期不足,19862005年,20年年均投资仅35亿元,设施装备配备结构不尽合理,力量布局较为分散,远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
2.设施装备数量不足、性能落后,水上安全保障能力薄弱。
⑴有效监管范围小,预控能力不强。我国内河通航里程、海岸线长度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面积均居世界前列,与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与我国国情相似的印度管理水域面积相当,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装备水平差距很大,目前我国万船事故率和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死亡人数是发达国家的6~7倍,未能成功救助人员的比例是发达国家的4~5倍。
f⑵搜寻救助装备落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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