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3)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出资二。(4)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公证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招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作业2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A2C3C4A5D6A7D8B9C10B
二、多项选择题1ABCDE2BCE3AC4BE5ABCDE6AB7ABD8BCD9BD10ACE三、简答题1简述建筑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和程序?
答:①合同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降低交易风险和交
易费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③合法原则;④平等、公平原则;⑤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违背社会公德;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也要经过要约,承诺的过程。2建设工程索赔的概念、特征和程序?概念: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到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特征:索赔是一种正当权利,索赔是双向的,索赔必须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索赔必须建立在违约事实和损害后果都已客观存在的基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