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应在收到订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予以确认。经乙方确认的订单,乙方应全面履行。
43、执行订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供货。44、交货期:除非甲方要求或同意,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提前、迟延,否则,均视为乙方不按时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意提前收货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仓储费及其它费用。45、取消订单: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甲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取消生效订单。在此情况下,双方将协商取消订单前产生的成品、半成品的处理方案以及对乙方可能造成损失的补偿办法。五、交货51、交货:本合同下的交货指乙方将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52、乙方应按照生效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生效订单对交货时间没有约定的,乙方默认在该生效订单生效之时以甲方需求为准交货。53、交货前3日,乙方应通知甲方,该通知应包括订单号码、名称、交货日期、产品型号、数量等内容。54、交货数量不能满足订单的,乙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甲方,甲方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接收。否则,甲方可根据乙方交货情况,决定取消或调整订单,由此产生乙方的二次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5、交货数量多于订单数量的,乙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
f进行接收,否则,甲方不承担接收多余产品的责任。56、收货数量、收货时间以货物经甲方或其指定收货人的接收部门检验合格入库为准。
六、风险及所有权转移61、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产品的所有权依然为乙方所有,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由乙方承担;在甲方指定的接收部门收货人检验合格、交接之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七、包装
71、除甲方指定特殊包装方式外,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应包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箱号等内容。每件包装物上应附有详细装箱单,装箱单要有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和箱号。运输包装、小包装及封装形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甲方未作要求,包装物应保证符合运输、产品安
全的要求)。72、乙方应采用适当必要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产品,达到防潮、防湿、防震、防尘的要求,乙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八、品质控制81、乙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通知甲方检验,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