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
2、转租期间,甲方因各种原因需收回乙方在使用的设施设备时,乙方需积极配合返还,不得无故拖延、阻扰。
3、乙方应保留房屋硬装修完整(除办公家具和可移动办公隔断外),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f七、其他约定
1、转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2、转租期间,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安全治安等相关条例,如有违反乙方负全部责任。
3、转租期满,如乙方续租,则享有优先租赁期。乙方不再承租该房屋,应于协议的租期满前3天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4、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费用,方可办理退组手续。
5、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协议也随之终止。甲方在得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7天之内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剩余房屋租金。
6、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未能如期迁出并返还房屋,且拒不支付占用使用费的,甲方可视为其放弃屋内财物,可任意处置。
7、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支付守约方1个月房屋租金为违约金。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就未尽事宜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转租方)盖章或签字:乙方(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