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短信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青岛创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为进一步开展短讯服务以及产品推广服务,乙方为了拓展短讯方面的增值服务,双方本着共同的目的,经过认真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责任:1、甲方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相应费用;2、甲方在预付费用后,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短信发送资源发送短信息,但甲方必须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不得在短消息内发布和传播含有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3、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条件、资源与其他电信运营商进行任何形式的业务
合作;4、甲方如有违反上述第2、3条信息安全规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且不退还剩
余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甲方在乙方给予的短信接口基础上进行的调试、开发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1、在收到甲方预付的相应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其支持互联网的中文短信息资源,
并向甲方提供“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的短信息批发业务;2、乙方在业务开发和运行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技术、用户信息等)有保密
义务,否则须向对方承担法律责任。但此前若乙方已经享有的、或乙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或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不属于前述保密信息。
3、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常规技术支持;4、乙方设立客户服务中心,为甲方提供电话咨询、故障申报、帐户操作等服务;
三、资费:1、甲方每月发送的短信在一万条以下时,按照0080元条缴纳预付款;甲方每月发送的短信在一万条以上时,按照0070元条缴纳预付款;2、甲方于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需支付预付款元(即获得条短信息);
f四、续费:1、当甲方预付金额不足10元时,乙方以短信方式通知甲方续费,当甲方预付金额不
足1元时,乙方有权关闭按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短信发送接口,直至甲方续费成功。2、当甲方续缴短信费用后,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完成短信发送接口的开通;
五、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支付、现金均可。
六、合同有效期:该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1、甲方应在合同期内使用完毕预付短信费用,如甲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不再续费,需提前
一个月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该合同;2、如甲方在合同期届满时尚未消耗完预付短信费用,则甲方在遵守此合同约定义务的情
况下,继续使用完毕;3、乙方如希望在本合同届满后与甲方续签合同,则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乙
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则按此合同规定之条款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