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给付违约金。4、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1、施工工期、进度安排由甲乙双方根据土建要求共同制订;2、现场施工时,如需要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乙方安装电表后使用,其电费由乙方承担。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施工服务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原2017910签订协议同时作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O一八年九月一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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