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仪器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01目的对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以保证准确度和精密度满足规定要求。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用以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所有测量仪器(包括租用的设备)。定义项目部:公司在某项目进行管理的派出机构。职责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验证证其执行情况。使用单位负责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检定。工作程序保管制度测量仪器保管由测量主管指定专人保管;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须经保管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使用;测量仪器贮存室应提供专用房间,房内可设多层搁板或柜子存放测量仪器;仪器贮存室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做好防晒、防潮、防震、防腐,防压工作。运输制度仪器主机应由测量人员随身携带,不宜办理托运;仪器脚架、对讲机、充电器,钢尺等附件可办理公路、铁路托运来进行长途运输,托运时将附件装在内有软垫的套箱中,并做好小心轻放等标识;取放仪器前应检查仪器箱是否关妥,背带提手是否牢固;仪器由汽车进行短途运输时应放置于车座的软垫上或放于随车人员腿上,设法防止大的颠簸和震动。检定制度: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塔尺、钢卷尺属国家强制检定设备,应按计量法规定的周期送检;凡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得使用;除执行强制检定外使用单位每月应对测量仪器进行自检及时监控测量仪器的使用状态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对其准确度有怀疑,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维修、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检定后要及时做好标识;
2213313244141141241341442421422
43431432433434
f44封存制度:441预计仪器超过三个月的期间内无使用要求,可办理停用手续,仪器停用后应做好停用标识;442仪器封存期间要注意维护保养工作,充电电池要定期进行充放电工作;443封存的仪器要启用应当办理启封手续,并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45报废制度:451仪器符合报废条件时可申请办理仪器报废手续;452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其报废申请应交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处置;45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经使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自行报废。46操作指南461取出仪器前应先架设三脚架,应尽量在行人车辆较少的平地架设,脚架高度与观测者要适中,架设时三条腿分开的跨度要适中,不能太靠拢或分得太开;在斜坡上架设仪器,应使两条架腿在坡下,另一条架腿在坡上,便于安放稳妥;在光滑地面上架设仪器要用绳子拉住三条架脚腿,防止脚架滑动,摔坏仪器;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