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制度
一、全体学员必须服从民工学校的安排,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安排补课。二、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嬉戏、打闹。三、必须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认真听讲。四、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起哄等不良行为。五、爱护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室内桌椅、地面。六、上课期间,不准抽烟,喝酒,打牌等,不准看其它书籍、报刊,不准随意进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七、必须遵守作息制度,准时到教室,准时上课,认真听课,有急事要向老师请假。八、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学习不认真、态度不好者给予批评教育,帮助提高认识。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民工学校所有。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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