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考试组织第一条考试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一)考试领导小组的组成为搞好考试管理工作,学院和系部应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考老师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学院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检查指导。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长任副组长,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任组员。各系考试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其他系领导任副组长,系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任组员。(二)考试领导小组的职责学院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考试工作,提出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意见和要求;检查全校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听取考试工作的汇报;解决考试工作中的困难;处理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巡视考场;汇总考试情况,并对今后考试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各系考试领导小组应当负责本系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命题、审核试题;校对试卷;组织和安排考场及监考人员;组织监考人员培训;负责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场巡视;组织和审核试卷的评阅及成绩评定等。第二条巡视人员职责为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学院和各系考试领导小组应当组织其成员进行考场巡视。巡视人员职责如下:(一)主考单位是否将试卷、草稿纸等准备齐全,无差错。(二)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岗并且认真负责,有无失职行为;发现有失职行为,巡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立即改正。(三)考场安排是否合理,考场清理是否彻底,考场是否整洁。(四)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考试证件(学生证)是否携带,有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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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考试管理的暂行规定
反考场规则的行为,有无作弊现象。(五)记录巡视情况并向考试领导小组报告,需要处理的问题应当提出处理意见。第三条考试的组织管理(一)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等)都要进行学期考核,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核。(二)考核分考试和考查。考试课程每个专业每学期安排45门。教务处不统一组织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基本功考核由学生所在系组织安排,考查课程的考试应在期末考试停课前随堂完成。(三)全校性公共考试课程、大纲课时相同且跨系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