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1号),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2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流程,不采取考前现场交表、交费和报名确认方式,实行考试后对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办法。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一)网上报名时间10:17:2011年2月28日10:00至3月25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1年3月25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二)报名流程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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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网上报名
f(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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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一经确认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三)报考条件见附件。二、考试时间及科目日期时间级别科目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上午90012006月12日下午200500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三、考试方式(一)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
f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四)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四、其它事项(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二)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