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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神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今年9月是第八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中小学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2011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力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重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把爱国情感转化为具体行动,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二、活动主题庆祝建党90周年。三、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县“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江长:军(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建华(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石隆贵(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韩兴明(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再荣(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杨祖武(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负责人)
f陆应国(县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陈新义(县教育招生管理考试中心副主任)杨力(县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
万祥洲(县教育和科技局教研室主任)李杨(县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杨安平(县教育基建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江珍(县专利执法队队长)
毛颖峰(县教育财务核算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马晓娅(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础教育办公室,杨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活动目的今年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逐步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引导他们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五、活动内容活动内容1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德育类课程和语文、历史等课程,综合各学科教材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要利用各种青少年党史读物对学生开展党史教育,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为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编写的《青少年学习中共党史丛书》,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编辑出版了时事增刊《90年历史画卷》,等党史资料对学生开展党史教育。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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