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里巴巴合伙人的内容: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自行创立的独特的治理制度,通过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赋予合伙人提名董事长中大多数董事的权利,使合伙人获得了远远超出其持股比例的控制权。
最大的特点是控制权与持股比例不相关,即无视股权。马云将阿里巴巴合伙人定义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以及股东。
2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和我国合伙企业法中合伙
区别:
人制度的比较
1、二者性质不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是阿里巴巴管理层自行设立的一种
新型公司治理制度。而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人制度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体现了合伙企业的存在形式,而非企业内部的治理制度。
2、法律地位不同:阿里巴巴集团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后,作为一家公共公司,
实行的公司治理制度符合上市所在地的法律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我国的合伙企业法的合伙人制度是中国合伙企业法明文规定的,合伙人的权力和义务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他们在行使权力时也要履行义务
3、合伙人产生的方式不同:阿里是由合伙人团队中不少于四分之三的在任
合伙人选举产生,获得的投票不得少于全体的75,以一人一票形式提名。我国法律规定中的合伙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甚至劳务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时自动产生,合伙各方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4、人数限制不同:阿里合伙人制度对团队人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规模可以不断扩大。而我国对合伙人数有明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要两人以上(含2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2到50人
5、权力不同:阿里合伙人权力主要表现为合伙人提名权和半数董事会提名权。阿里合伙人可以控制董事会,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核心管理层。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人的权力大得多,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企业的所有者,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决策权
6、责任不同:阿里合伙人需要积极地推动和提升阿里集团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并传承企业文化。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期限出资。在经营过程中,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偿还企业全部债务(普通合伙人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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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利弊
一、利1长而有效地保证管理层的控制权,防止因公司发展股权稀释致使股东失去控制权,保证了一定程度上团队的和谐与团结2降低管理层获取公司控制权的成本,特别是阿里巴巴这种大规模的公司3有利于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