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区别4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0,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按照WTO的要求,我国的工程计价方式与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接轨工作势在必行。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建设部于2002年初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推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
f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3)全费用法。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