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学生在高中阶段的语文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无疑是评价中的重点。《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语文能力的评价方面注意了不同类型的差别,这三种能力既是高中阶段学生学习语文能力的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他们经过循序渐进的努力能够局部达到的具体目标。这种思想体现在阅读领域,便形成了阅读的三个层次,即独立(理解)阅读──鉴赏阅读──探究(研究)阅读,标志着阅读能力的发展由理解能力──鉴赏能力──探究(研究)能力逐层递进。独立阅读,主要立足于理解能力的培养,包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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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理清思路,概括要点,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鉴赏阅读,特指对中外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旨在“注重审美体验”和发展“审美能力”,提高学生对文学类文本中“不同文体作品的阅读鉴赏能力”。探究(研究)阅读,包括通过学习探究性阅读、开展“文化论著研读”、鉴赏“诗歌和散文”等,立足于培养学生的探究(研究)能力,发展批判性思维能力。第二、评价应以课程目标为基准,面向全体学生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是保证高中语文教学质量的最低目标,同时又是对优秀的承诺。课程标准力求明确界定可以预期的学习结果,阐述学习的内容。而这预期的结果应是可观察的,因此,标准也是我们教学评价的尺度,具有公共性、可完成性、可评估性。语文课程评价要根据总目标和分类目标,在抓住关键的同时还要突出重点,在保证达成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注学生的不同兴趣、不同表现和不同学习需要。评价要有利于鼓励学生对课程的自主选择,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要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化要求,采用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评价方法。第三、评价要充分发挥检查、诊断、反馈、甄别、选拔、激励和发展等多种功能全面衡量学生的语文学习和发展,就要兼顾语文教学目标的多重性。从目标分类来说,分别属于认知、情感态度和技能领域。相应的教学活动中的教学目标也应该是这三方面目标的有机结合。因此,语文教学评价应当兼顾这三个方面的目标。此外,教学目标不但有不同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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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别,也有不同的层次,每一层次的目标均应有机会被抽样出来加以评价。例如,认知目标可以分为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层次,所以在评价认知教学结果时,决不可只偏重识记层次的评价,而应当兼顾其他层次目标。语文教学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