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
团县委的同志每年定期参加法院少年庭的审判工作。作为少年法庭的陪审人员,在积极参与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的同时,还进一步深挖了少年犯犯罪的心理和外界因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还坚持把感化教育贯穿始终,基本做到了审理一个、感化一个、挽救一个、教育一大批的目的,不断增强少年法庭的作用,事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的宗旨。通过组织犯罪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举行案例分析会等活动,在法律实践中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在实践中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团县委还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同志成立了“洪洞县青少年法律宣传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宣传
f和法律教育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团县委与县综治办联合成立了“洪洞县青少年维权服务队”,对少管所里服刑的少年犯进行定期的帮教,对刑满释放重新走向社会的问题青少年,帮助他们推荐就业岗位。通过对问题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也减少了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
七、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城县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真情助困进万家”扶贫帮困行动、“托起明天的太阳”行动、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和服务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启动“同一片蓝天,同一样笑脸”手拉手互助计划,着眼于农村及城县薄弱学校少先队建设和发展,通过希望工程不断拓宽筹资渠道,为手拉手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让少年儿童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与教育。
加强青少年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帮助。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大力推动各乡镇100建立预防组织,完善预防
f组织成员联席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发挥预防办参与处理、协调、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3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坚强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年”活动为契机,以“素质育人工程”为载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