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考核办法
一管理
教师培训实行学时学分管理
学校负责组织教师按上级规定各种培训的学时学分实施,进行记录,由学校负责继续教育人员记录教师参加培训的学时和学分。
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培教师、培训形式、主讲教师等记录。
各项培训统筹安排,统一协调,使培训明确有序,进展顺利。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二考核
每学期末对每位教师参与校本培训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工作综合考评。考评采取记分制,具体细则如下:
1、按时参加每次校本培训活动记4分,缺席一次扣1分
2、参加校外各级培训活动每次记3分
3、按时上交各类材料,每份记1分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了解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实际现状明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制订校本培训整体方案落实校本培训具体活动评估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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