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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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要求,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并作为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以及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通知精神,市委决定把年初确定的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为主题,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作出积极贡献。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达到以下目标:1推动科学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创造性地落实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努力为首都的科学发展作贡献。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共同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贡献力量。2促进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广大党员要正确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
f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主动做群众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3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密切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畅通民意反馈渠道,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广大党员要自觉践行党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