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场所、功能完善的餐厅、诊所和休闲房等设施。该处既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又有优美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是开办养老院的上佳地段。本院将坚持以“老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亲生”为服务理念,依靠一流的设施和一流的服务,让入住的老人在生活上、身体健康上真正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养老院真正成为老年人的“福地”开办养老院是新时期老年人社会化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趋势,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发展的新举措和必然要求,恳请领导尽快予以批准,使这一好事尽快实施。此致敬礼申办人: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篇二:申办养老院申请书申办养老院申请书一、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向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固定住址、联系方式等);(三)拟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固定场所(房屋、土地权证)的证明文件和规划许可证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
f须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二、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根据社会福利机构养老设置规划和材料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批复申办人。对同意辞行办的发给“苏州市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筹建批复书”,并根据建设规划,在筹建批复书上注明有效期(半年一档),最长不得超过2年。三、申办人在批复书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筹建,结束后向县(区)民政部门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和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性质认定,并提供相关材料。四、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30个工作日内,会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社会福利机构认定,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和《苏州市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组织机构认定书》;不合格的,将审查、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最近,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转发r